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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疑为患者开“三无药品” 市场监管局:就不是药

来源:腾讯                  发布时间:2021-06-11

“父亲去世了两年多,至今还没找到死亡的原因。”

近日,家住郑州的穆某刚向华商报记者反映,父亲穆某卿在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治疗期间服用该医院开的“三无药品”,刚出院两天就去世了。“两年来一直向医院讨要说法未果。”

2019年3月28日穆某刚的父亲穆某卿出现咳血,随即去世。就在去世前的3月26日,穆某卿刚刚结束在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的治疗,“情况稳定符合出院标准”办理了出院手续。出院医嘱:按时服药,定期复查,不适就诊。

当事人:医院撰改病例,开具三无药品

穆某刚介绍,父亲穆某卿是肺癌患者,经过手术和化疗病情稳定。通过在网上看到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宣传“一站式解决肿瘤难题,是癌症患者的最后一站”,为了让父亲得到更好的治疗,便于2019年3月4号办理了入院治疗手续。没想到“出院的时候好好的,还不到两天就突然不行了。”突然的噩耗让穆某刚不能接受,“无论如何也要找到父亲去世的真正原因。”

图:穆某卿的出院记录(受访者提供)

“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在给父亲治疗期间开的名为“解毒散结方剂”的胶囊,是一种没有备案和生产日期的三无药品。穆某刚说,知道情况后,第一时间要求医院给予解释并提供父亲住院期间的所有病例资料,“但是索要多次,医院就是不给,还撰改病例资料。”

图:穆某刚提供的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解毒散结方剂”

对此,郑州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在《关于穆某刚投诉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有关问题调查情况的回复》中表示,该医院存在伪造签名和日期,拒绝提供患者住院病例完整资料的行为。该局已向医院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图:郑州市卫生计生监督局调查情况回复(受访者提供)

市场监管局不予立案,当事人提出质疑

穆某刚告诉记者,医院至今没有为“伪造签名和日期及不提供完整病例资料的行为”给予自己合理的解释。而关于“解毒散结方剂”是“三无药品”的问题,医院说这个药没问题。“但是自从我父亲出事后,他们已经不再卖这个药了。”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5月18日《关于举报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解毒散结剂”有关问题的复函》称,经调查核实,该药为“在医生开处方后加工为胶囊剂,方便患者服用。”关于患者一日清单中“蜜丸制作”项目收费问题,系部分患者要求制作成蜜丸方便服用。“未发现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存有违法行为,不予立案。”

图: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函(受访者提供)

对此,穆某刚提出3点疑问:

解毒散结剂明明是没有批号和日期的胶囊,为何收费的时候说是“蜜丸制作”?

我们从未要求医院给开具“蜜丸”,“解毒散结剂”胶囊也是医院作为治疗药品主动开具的,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复函中为何说是“患者要求的”?

作为医生私自为患者开具用于治疗的胶囊药品是否符合规定?

针对穆某刚反映的问题和疑问,6月10日,记者辗转多次拨通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田院长的电话,田院长称自己在外地,等回来再说,便匆匆挂断。而该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情况。

图:穆某刚提供的购买解毒散结剂胶囊的收费票据显示“蜜丸制作”

市场监管局:解毒散结剂就不是个药

随后,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调查此事的工作人员赵某对记者表示,“解毒散结剂”就不是个药,只是一个“临方”,就等于给他开了几幅中药,这种胶囊装进铝箔盒再备上案就是药了。“我们是经过一套完整的程序,上会讨论集体做出的不予立案的决定。”对于穆某刚反映“并未要求开具蜜丸”的问题,赵某称,“这是医生的问题,医嘱的问题。”

“解毒散结剂”究竟是不是药,医生开具这种“三无的胶囊”是否合规?当日郑州市卫健委宣传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何判断这种情况是否合规可咨询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则表示,只要当事人把材料寄过来,我们会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认定,一般情况几天就能出结果。

穆某刚告诉记者,自己已于6月9日将材料寄到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前在等待结果。

对于此事的后续进展,记者将继续关注!

华商报记者 郝锦龙 李进
原文链接:https://new.qq.com/omn/20210610/20210610A0B486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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