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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天超期羁押”唐山一农民企业家该如何解救

来源:法制聚焦                  发布时间:2024-06-03

王起忠是唐山天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食品”)的实际控制人和吉利矿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经营的企业涉猎食品、矿产和土地发开等。多年来企业积极纳税,热心于公益事业,并给当地人民提供了几百个就业岗位。但因为近些年经济环境不好,王起忠迫于无奈借了年化利率36%的小额贷并因此身陷囵圄,羁押长达五年之久依然没有判决,他的家人备感委屈和无奈。

  走进位于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的唐山天成食品有限公司,这里的每一块奖牌和每一份荣誉证书都在讲述着这个企业曾经走过的繁华之路,同时也在述说如今的衰败……

  “2003年被河北省建设厅评为河北省园林式单位,2004年被迁西县人民政府评为迁西板栗诚信经营十佳企业,2009年被唐山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农业龙头企业,2010年被河北省林业局评为 河北省邻国产业重点龙头企业,2011年被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河北省著名商标企业,2015年被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评为河北省优质产品,2023年4月被河北省信用协会评为唐山优品优秀合作企业……”最值得关注的是2017年唐山天成食品有限公司被河北省人民政府认定为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而这还仅仅是天成食品获得众多荣誉的一小部分,在天成食品经营情况鼎盛之时,雇佣员工多达700余人。

  目前的天成食品因为实际控制人被羁押,金融渠道受限制、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等原因,已经濒临倒闭,现在已经有大量工人下岗,仅剩余员工几十人。

  民间借贷“化身”成刑事案件

  现在的天成食品由王起忠的儿子王海彬代为管理,面对媒体采访,谈及父亲的遭遇王海彬不禁泪流满面。他认为:这原本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民间借贷事件,仅仅因还款时间稍有拖延就被放贷人多次诬告,并且利用刑事手段干预民事案件。从父亲被羁押开始计算,如今已经长达五年半时间,且在两次开庭后依然不出判决。

  关于王起忠涉嫌合同诈骗和贷款诈骗罪案件,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于2020年12月和2021年6月两次开庭,但至今没有宣判。值得关注的是如今距离第二次开庭时间已经过去36个月的时间,王起忠的辩护律师和家属多次询问为何久拖不决,唐山市中院始终没有给予正面回应。

  事情起因如下:2013年王起忠分两次向崔宣博借了年化利率36%的5000万元人民币,并用自己名下企业做担保。截止2015年6月王起忠共偿还本息共计356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利率标准已经远超银行利率数倍,但王起忠始终积极努力且不间断的履行还款义务。2015年8月崔宣博向唐山市中级法院起诉要求王起忠归还本金并于同年5月26日撤诉。对于这波操作,王海彬表示:当时父亲还认为是崔宣博知道自己用矿山做了担保,且企业都在正常经营完全具备还款能力,仅仅是短时间资金周转困难耽搁了还款时间而已,没想到崔宣博是为了下一步用刑事手段讨要借款做准备。

  崔宣博一共报警三次,分别是:2016年崔宣博第一次举报王起忠合同诈骗,经公安机关侦查后未予立案;2017年5月崔宣博第二次告王起忠诈骗银行贷款,同年6月唐山市公安局以骗取贷款罪立案;2017年10月崔宣博第三次向市公安局举报王起忠隐匿会计账目,该案最终由迁西法院判决王起忠无罪。

  至此,已经能明显看出崔宣博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将简单的民间借贷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企图通过此方法向王起忠施压,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其中关于隐匿账目的控告是明显的诬告行为。

  2017年10月23日,王起忠被刑拘。在看守所期间,王起忠的代理律师和家人多次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但始终未果。为了保护合法经营的企业家,迁西县人民政府向唐山市公安局和检察院发函告知王起忠企业相关情况,希望市公安局和检察院能够公正对待王起忠的案件。2018年1月迁西检察院同意了王起忠取保候审的申请。随后,王起忠多次与迁西著名企业家等人共同与崔宣博商讨还款事宜,并承诺先还款2200万元,余下本金一年内付清,但是崔宣博不同意,要求必须一次性本金付清。在多次与崔宣博沟通无法达成还款计划后,王起忠在2018年11月还崔宣博本金200万,2018年12月31日,王起忠又还崔宣博本金60万元。事实上,虽然没有做到一次性还清钱款,但是王起忠始终没有停止还款的脚步。

  2019年1月8日王起忠因合同诈骗罪被唐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批捕。2019年2月15日市公安局将王起忠案件移交到市检察院公诉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2019年8月26日检察院以贷款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两项罪名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王起忠被羁押的同时,他的家人始终在履行着还款义务,分别于2019年和2021年向崔宣博还款人民币1030万元和1000万元。截止目前,王起忠和家属还款本息共计5800万元之多。

  昔日龙头濒临倒闭 数百职工面临失业

  王起忠名下企业曾有员工700多人,是河北省重点企业和龙头企业,银行贷款近2亿元。由于王起忠的遭遇,企业经营陷入困境,数百名员已经下岗,银行借款也面临欠息和贷款到期转化问题,如果王起忠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企业就将面临无可挽回的倒闭局面。如果两家企业倒闭了,对于地方来说不仅是失去了两家行业龙头,更要面临700多名工人的失业,同时也将使700多个家庭面临生活困难。

  王海彬向媒体诉说着父亲的艰辛和委屈:他积极缴纳税金,为社会捐助并解决了当地几百人的就业问题,借贷也是近年来营商环境不好,中小企业举步维艰挣扎求存,未解决困局而采用的不得已方式。但从主观上,自己的父亲并没有虚构和隐瞒事实,客观上,整个企业和家庭都在不间断偿还借款,累计还款总额超过5800万元。这样的拆借方式也是普遍存在的,但与非法占有和犯罪无关,怎么能定成诈骗呢?如果父亲真的犯罪了,又不是什么疑难案件为何羁押五年还不作出判决?究竟是不该判,还是不敢判?

  面对媒体,在天成食品工作多年且熟知此事的员工表示:此案起因就是借了高利贷没有及时换上,对方才想出了这样的办法,公检法部门明显是在拉偏架。

  法律观点

  经过两次开庭,王起忠的辩护律师坚持做无罪辩护:王起忠名下的公司与各银行之间的纠纷属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而不应由刑法来调整。因各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的借款合同关系自各方签订借款合同开始,至合同约定的到期日为止。这一过程,完全是企业法人之间所进行的经济往来,由此引发的纠纷是民商事纠纷。从主观、客观上来讲,以及从主体上出发,王起忠的行为不构成贷款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公诉方所举的有罪证据也不足,这一点已经在法庭上论述的很清楚,王起忠长期被羁押而久拖不决,这不仅仅与他个人权益有关,更影响到其企业的正常运转,影响到当地的税收、社会稳定,关系到数百人的生存就业、生计等社会大问题。

  就此案件,中国政法大学系统法学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主任张观发教授指出,当一个案子被耗费大量时间而未最终解决时,问题开始显现,司法系统效力和公信力就容易被质疑,本案拖了近五年时间,开过两次庭,按理说案情应该已经很清晰,那么为什么不出判决,给社会和被告人及其家属一个交代呢?很可能是案件证据不足,检察院或者是公安方面做了夹生饭,根据现有材料来看,被告人的主观、客观方面都构不成贷款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法官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慎之又慎,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的,不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公安机关应该及时撤案,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也应该做出指控罪名不成立的判决。

  国家相关部门已经注意到类似问题影响民营经济的发展,2023年10月10日最高法专门发布: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意见》强调,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违法犯罪。依法认定民营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参与兼并重组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等罪与非罪的界限,严格区分经济纠纷、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坚决防止和纠正地方保护主义,坚决防止和纠正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把民事责任认定为刑事责任。要严格规范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法律程序,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家的诉讼权利。对被告人采取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时,应当综合考虑被诉犯罪事实、被告人主观恶性、悔罪表现等情况、可能判处的刑罚和有无再危害社会的危险等因素;措施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撤销或者变更,最大限度减少因案件办理对企业正常办公和生产经营的影响。

  1月14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强调,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以高质量司法推动高质量发展。会议要求,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加强对涉企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依法准确把握刑民交叉案件罪与非罪界限,加强对利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的监督。最高检于近日印发《“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唐山迁西企业家由民间借贷演化而来的刑事案件,案情清晰、简单明了,企业主被羁押五年,两次开庭至今35个月仍未宣判,究竟是不能判、不敢判,还是不该判呢?

  媒体将密切关注本案进展,必要时再次进行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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