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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两级法院被举报违规划拨提存款对企业釜底抽薪!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3-09-06

2023年9月5日,吉林省德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卡公司)老板姜永库、法人代表李彦伟向吉林省纪委、监察委、政法委等部门递交了实名举报信。举报信称:长春市林区中级法院执行局违规扣划该企业的执行提存款420万元后,吉林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又将该公司剩余2000多万元提存款打回松原中级法院,致使该企业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处境艰危,濒临倒闭。他们不解,在全国上下都在大力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大背景下,省高院执行局长李永秋、长春林区中院执行局局长闫莉及林区中院执行一处处长何海凤为什么如此坑害企业?

德卡公司是扶余市的重点招商引资企业,2006年进入扶余。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德卡公司全额垫资8000多万,帮助政府建设扶余县人民医院,帮政府拆迁道路、棚户区改造并修筑了一条利民路。但是扶余市政府在德卡公司投资完后就开始耍赖不认账了,把当初的承诺和双方的协议抛至脑后,拒不兑现政府会议纪要的承诺,欠企业垫付的巨额工程款也不还。德卡公司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将扶余政府起诉,扶余政府不仅不还企业的钱,居然花700多万雇全国最大的大成律师事务所“长春分所”律师和企业打官司,德卡公司历时四年最终胜诉。长春林区法院和省高院最终判决扶余市政府支付所欠工程款和利息。德卡公司申请执行后,长春林区中院在2021年4月29日将执行案款24643489.28元扣划至该院执行款账户。恰在此时,扶余市自然资源局起诉德卡公司给付所谓的土地增容费和滞纳金,德卡公司认为此案件为典型的虚假诉讼。但该局随即就向松原中院申请保全,冻结德卡公司在林区中院的提存款,松原中院2021年5月6日作出(2021)吉07民初6号民事裁定书,5月7日向林区中院送达了(2021)吉07民初6号执行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法官助理聂子淇签收。林区中院执行一处处长何海凤,受该院执行局长闫莉主使,在冻结的提存款没有解封的情况下,违规将扶余市法院6月16日邮寄的(2021)吉0781执58-2号、59-2号、(2021)吉0781执行1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涉及的案款协助扣划两笔,一笔180万元、一笔240万元,扣划的德卡公司提存款总计达420万元。德卡公司认为,该两起案件存在巨大争议,同类案件共计15起,德卡公司已经胜诉13起,仅两起败诉,因一二审法院明显同案不同判,该公司正在申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林区中院在此时划走该公司420万元属于违规操作。

而吉林省高级法院执行局的做法更绝,在该院执行局局长李永秋的指使下,该院2023年8月29日竟然做出(2023)吉执监66号执行裁定书,将吉林省高级法院(2019)吉行终312号行政判决交由松原市中级法院执行,把德卡公司的2000多万提存款和案卷全部转给松原市中院。对此,德卡公司感到震惊:此案本身就是异地审理的案件,目的就是让松原中院回避,所以吉林省高院才指定由林区中院审理。现在,由于省高院执行局李永秋的干预,此案又被打回松原中院去了。德卡公司在林区中院的提存款处于查封期间,居然都能违规划走,高院执行局又把德卡公司剩余的2000多万元转回松原中院后,这些法官们干坏事就更加方便了,导致德卡公司为扶余市政府垫付的巨额工程款就更难要回来了。从此,我公司胜诉执行的提存款,就成了他们案板上的唐僧肉,可以由他们随意宰割了。

德卡公司称:投资完后由于政府违约致使公司十多年要不回垫付的工程款,再经历三年疫情的影响,导致我公司经营出现极度困难,商场已关闭,企业濒临倒闭,法院如此违规划拨我公司款项,使得我公司本来就十分艰难的困境雪上加霜,简直就是釜底抽薪!林区中院的何海凤,曾20多次与对方沟通叫人家报材料,在这期间竟一次都没和我公司沟通划拨提存款的事。我公司去扶余法院立案时,执行局人员说已经把我们的提存款从林区中院划走420万元。我们这时才知道,之后,多次去林区中院找执行局一处处长何海凤提出异议,她每次都装模作样带着助理记笔录,我们提出提存款冻结期间你们违规划拨,要求给个说法并要求见院领导,她总搪塞说需要跟局领导、省院领导汇报,在我们拿出证据后她又在装法盲儿,用狡辩的办法搪塞我们。其幕后的主使我们怀疑就是该院的副院长闫莉(执行局局长)。而省高院执行局的做法简直就是要把企业往死里逼!

德卡公司称,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政机关都在想法设法帮扶民营企业、发展民营经济的大背景下,扶余市政府和法院竟府院联动对一个投完资的民营企业坑害打压,我们作为一个没有背景的民营企业怎么生存和发展?省高院执行局和林区中院执行局的做法实在是令人感到匪夷所思,这简直就是存心搞垮企业,置企业于死地。建县医院的施工队老板刘满堂现在医院处于病危状态急需用钱,并欠下大量农民工工资。他儿子说:“如果因为德卡公司不能及时给钱耽误治病要一命顶一命”。为了企业的生存,我们实名举报李永秋、闫莉、何海凤三人的违法行为。为了捍卫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我们誓死要维权到底!这真是一朝投资、余生维权!

德卡公司在实名举报吉林省高院执行局局长李永秋、林区中院执行局局长闫莉、林区中院执行一处处长何海凤的同时,还介绍其历年来屡遭的不公平待遇,曾多次被府院联动所坑害:

1、德卡公司作为民营企业,2006年全额垫资4000多万建县医院,后又帮政府拆迁、棚户区改造共垫资8000多万。可县医院建完后,政府不给钱,公司提起诉讼一审胜诉,医院上诉到高院,刘阳法官竟给改判双方没有合同约定的利息,导致我公司投资完医院不仅没赚到钱又损失300多万。我公司实名举报省高院民一庭刘阳法官枉法裁判,至今也没得到结果。

2、政府花700多万雇全国最大的律师事务所“长春大成律所”的律师和企业打官司,政府败诉后却不给钱。

3、政府变向又起诉打无理官司,2021年初先是自然资源局冻结公司胜诉的执行款打无理官司,历时一年多,自然资源局一二审均已败诉(详见2021)吉07民初6号(2022)吉民终145号)。

4、2021年6月,政府又通过虚假诉讼冻结我公司提存款,历时2年多,政府一审败诉后(见2021)吉07民初84号),又二审上诉到高院。

尊敬的国家级领导、省委省政府省纪委领导,这样的营商环境让企业如何生产怎样发展?

公司经历十多年的迫害,在商业亏损的情况下还解决就业2000多人,上缴利税5000多万元。而李永秋、闫莉、何海凤、刘阳四人眼里根本就无视国家的宪法法律,为所欲为,玷污了法律公正的天平。

德卡公司实名举报人:德卡公司姜永库、李彦伟。

对于德卡公司的实名举报,媒体只是如实呈现,其观点并不代表媒体的观点,此事的真相还要以有关部门的调查为准。我们热切的期盼上级纪检、监察和政法部门的早日介入调查。对于此事的进展,媒体将继续关注并将跟踪报道。(记者光瑞 峻岭)

原文来自今日头条: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275335742392386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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